第530章 我的爱情故事(2、上)(1/2)
1976年,经父亲好友介绍,我与临村的小芦定了婚。她时年二十一岁,相貌寻常,不善与人交流却性格直爽。我特意抽时间约她见面,相谈间只觉她人很好,她也表露了愿意的心意,大抵是情投意合。她走前跟媒人说,就看我乐不乐意,而我早已看上了她——她家是贫农,父亲在县文化局当干部,门当户对,这门婚事很快就定了下来。
那时我在供销社当营业员,工作忙得脚不沾地,小芦却总抽时间来看我,一来二去,我们的情意渐渐浓了。后来她在邮政局找了份送报纸、邮件的临时工,上班那天,我送她到车站。站台上风轻轻吹着,她忽然拉住我的手,声音软下来:“待我上班后,立即给你写信哈。”在那个年代,拉拉手都是天大的胆事,我们攥着对方的手,紧张得怕被旁人看见笑话,手心却全是汗。
没过多久,我真的收到了她的信,那是我们的第一封情书,字里行间全是藏不住的喜爱:
亲爱的:
见字如面。
今天是我第一天送邮件,背着绿色的邮包走在街巷里,总忍不住想起你送我到车站的模样。风刮过耳朵时,好像还能听见你说“路上小心”,手心也总记得你手的温度,烫得我心慌。
上午送完最后一份报纸,在邮局的桌子上偷偷给你写这封信。笔不太顺手,字也写得歪歪扭扭,可我还是想告诉你,我每走过一条路,都在想你此刻是不是正在供销社给顾客称糖;每看见有人收到家信时的笑脸,就盼着我们的信也能快点送到对方手里。
我没读过多少书,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,只知道从见你的那天起,心里就像被填满了甜滋滋的东西。晚上躺在宿舍的床上,想着以后能天天跟你说话、能给你写信,就觉得这日子真好。
明天我还要早起送邮件,就先写到这儿了。你在供销社要好好吃饭,别总忙着工作忘了休息。我会经常给你写信的,你也要记得想我。
小芦
X月X日
这封信我翻来覆去读了好几
遍,信纸都被我摸得发皱。从那以后,我们的书信往来就没断过,一封封带着墨香的信,把两颗心拉得越来越近,情意也越发醇厚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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